为切实稳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采用考生现场笔试及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纪检处、研究生院、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医院、招生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二)博士招生学院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五)坚持客观评价。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
三、资格审核工作
博士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与评价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查的责任单位,负责在2021年4月27日以前对考生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同时,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再次审核学院上报初试准考考生名单,并将于5月7日在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公布审核结果。
3.2021年学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导师应通过审查《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近年来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及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招考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选拔,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现场笔试及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考试当天统一从我校呈贡主校区3号门(西门,沐春园小区对面)进入,我校工作人员在考试当天在我校呈贡主校区3号门核验考生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本校考生的《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疫苗接种单》)、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入校及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五、初试
(一)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网络远程笔试方式,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与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一致)。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1.英语:5月15日上午8:30—11:30;
2.业务课一:5月15日下午14:00—17:00;
3.业务课二:5月16日上午8:30—11:30。
(三)考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考前1天下午14:00考生在呈贡校区1号门口查看考场分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21年5月10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五)初试成绩公布与确定复试名单
研究生院于2021年5月17日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布初试成绩(学院不公布),并在5月17日-18日接受考生复核成绩申请,在5月18日完成所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复核并公布复试名单。
六、复试
复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复试考生在复试当天,需提供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本校考生的《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疫苗接种单》)、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入校复试试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复试时间:5月20日-22日,具体由各博士招生学院安排确定。
2.复试地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
3.复试收费
依据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件复试费标准为每生150元。复试收费在复试当天由学院统一收取。
4.复试考核要求:
(1)学术水平考查(专业面试)
招生学院根据录取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专业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面试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面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题回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程序严格规范,纪检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进行全程全景摄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与学院面试考核时间同步,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3)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开展体检,审核体检报告。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但拟录取考生需在录取前需再次提交近三个月的提交报告和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考生考试总成绩(100%)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根据报考导师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遵照执行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严格高效、透明”的录取原则,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计划依次进行录取。
(二)学校统一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三)正式录取后,录取通知书于6月内发放。
九、诚信考试要求
(一)初试考试开始前,考生提交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的《云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考试。
(二)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防疫和应急保障
(一)依据《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要求,学校切实做好博士招生考试期间个人防护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场所消毒、通风以及人员秩序维持工作,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二)联合学校各招生学院、保卫处、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医院等有关单位,在考生入校前后严格检查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在考试过程中突事件做出应急处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十、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71-65911669(纪检处)
十一、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师范大学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