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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第二批次)

时间:2023/05/29 16:32:08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二批次》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确保我校2023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顺利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说明和要求:

一、复试方式:我校2023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采用考生到学校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2023年6(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复试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各招生学院(具体地点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四、考生复试相关的要求

(一)考生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各招生学院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

(二)考生入校与离校的要求

1.复试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进校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入校时须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下载签字的《外来人员入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以及各学院的复试通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通知均可)。复试考生的入校报备事宜由学院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

2.复试考生入校参加复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复试结束后,复试考生按照入校的路线离开学校。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关于候考室、答辩室进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的秩序。

(四)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及通过网络发布与复试相关的内容,如有违反,视为违纪。

(五)所有复试考生须在复试现场与招生学院签订《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七)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费收取事宜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考生复试费为150元/人。复试费由招生学院现场统一收取。

六、其余事项

我校复试前后,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和各招生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温馨提示,以上平台以及我校各招生学院以电子邮件、座机、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考生的消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因考生个人疏忽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复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外来人员入校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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